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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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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3
来源:
环保部
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)的要求,建设单位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对本项目相关信息进行首次公示。
一、项目概况
项目名称:5万吨/年高纯度正丁烷项目配套废酸再生装置技改项目
地理位置: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陈官循环经济示范园永青路以南、九恒制药以西、一斗路以北、十六支路以东,尊龙凯时现有厂区内
建设性质:技改
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:目前公司有一套5万吨/年正丁烷生产装置、一套1.5万吨/年废酸再生装置,同时配套建设了二级钠碱脱硫设施、污水处理站、事故水池、火炬等环保和安全设施
建设内容:利用现有一套1.5万吨/年废酸再生装置,新建一座装卸车区。建成后可达到年处理废硫酸1.5万吨
二、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单位名称:山东尊龙凯时科技有限公司
联系人:武海峰 联系电话:0546-6435115
联系地址: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陈官循环经济示范园 邮编:257344
邮箱:sdlfhgkj@126.com
三、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
单位名称:山东启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四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请至生态环境部网站自行下载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》,将您的意见如实填写在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》上。
网址:http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
五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后,公众可以通过信函、传真、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,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,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。
六、其他
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)的规定,公众提交意见时,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。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。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,建设单位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,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、财产、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,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。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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